景德镇陶瓷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调剂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6:10  点击率:

一、复试资格

1.一志愿考生名单

外国语学院一志愿复试资格名单

序号

证件号码

姓名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1

3606812001081****1

祝璨清

英语笔译

全日制

2

3603122000041****1

刘晶凤

英语笔译

全日制

3

3622022001011****0

曹宇星

英语笔译

全日制

4

3623301999061****9

朱婷婷

英语笔译

全日制

5

3602031996121****1

黄可晗

英语笔译

全日制

6

3622012001101****4

王紫燕

英语笔译

全日制

7

3602222000051****7

陈婉娟

英语笔译

全日制

8

3601222001082****2

缪沐辰

英语笔译

全日制

9

3601241998061****2

张亭霏

英语笔译

全日制

10

3607241999102****6

蓝晓燕

英语笔译

全日制

11

3602032000070****6

姜伊琪

英语笔译

全日制

12

3622022000080****2

黄思宇

英语笔译

全日制

13

3607232000022****7

蓝婷

英语笔译

全日制

14

3604242000110****0

车艳红

英语笔译

全日制

15

3607232000050****1

林椿涵

英语笔译

全日制

2.调剂考生

1)必须符合《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包括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2)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地区复试控制线,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调剂选拔按1:2比例,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及专业能力等因素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5)国家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将于2023年4月6日开放,我院具体开放及关闭时间将另行通知。请有意向的考生在规定时间段内进入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如调剂计划未完成,后续会再次开放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调剂政策要求执行。

3.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请各位考生根据以下类别及要求准备相关审核材料扫描电子版,并按要求在复试前3天提交至我院指定邮箱(515505109@qq.com )审核。复试结束后,我院整理录取考生相关审核材料至研招办。

序号

材料内容

需提供的考生

材料1

《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所有考生

材料2

初试准考证(研招网打印)

所有考生

材料3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页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所有考生

材料4

a.《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应届本科毕业生

b.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自考准考证,网上打印的成绩单。

材料5

a.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往届本科毕业生

b.《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

c.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材料6

a.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

同等学力考生

b.《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

材料7

a.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提供少数民族骨干表。

专项计划考生

b.退役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入伍证书》、《退出现役证》

请提交该项材料至研招办电子版接收邮箱tyyjsy@163.com



补充材料


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招生学院具体要求提供)

材料命名及提交方式:

材料1命名:姓名《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例:王二+《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英语笔译

材料2命名:姓名+《初试准考证》+专业    例:王二+《初试准考证》+英语笔译

材料3命名: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专业   例:王二+《身份证复印件》+英语笔译

材料4命名:姓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  

例:王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英语笔译

姓名+《自考准考证+成绩单》+专业

例:王二+《自考准考证+成绩单》+英语笔译

材料5命名姓名+《本科毕业证》+专业    例:王二+《本科毕业证》+英语笔译

姓名+《本科学位证》+专业    例:王二+《本科学位证》+英语笔译

姓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  

例:王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英语笔译

姓名+《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业

例:姓名+《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英语笔译

材料6命名姓名+《专科毕业证/本科结业证/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专业  

例:王二+《专科毕业证/本科结业证/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英语笔译

姓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  

例:王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英语笔译

材料7命名姓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提供少数民族骨干表》+专业

例:王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提供少数民族骨干表》+英语笔译

姓名+《入伍证书》+专业 例:王二+《入伍证书》+英语笔译

姓名+《退出现役证》+专业 例:王二+《退出现役证》+英语笔译

补充材料命名:姓名+《补充材料》+专业  例:王二+《补充材料》+英语笔译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类型

总计划指标

专项计划数

推免数

一志愿复试数

复试比例

055101

英语笔译

全日制

专硕

26

0

0

15

一志愿:1:1

调剂:1:2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1.复试方式:

线下笔试、面试

2.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3年4月7日(上午9:00-10:00笔试、下午13:00-18:00面试)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待定

四、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1.复试考察考生专业能力、综合能力(含外语)二大部分,主要包括:

1)专硕注重对考生专业理论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5)科研协作能力、团队意识、应变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等。

6)思想政治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以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本专业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每科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未参加加试考试,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科目及成绩构成

1)专业能力笔试:英语口译

同等学力加试①高级英语、②英语听力。

2)综合能力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钟。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类型

专业能力(笔试)

综合能力(面试)

同等学力加试

055101

英语笔译

专硕

英语口译(机考)

综合素质(每人1-2题,随机)

听力及口语(每人1题,随机)

①高级英语、②英语听力

六、复试录取原则

(一)成绩计算办法

1.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专业能力成绩*30%+综合能力成绩*10%

专业能力成绩=专业成绩×100%

综合能力成绩=综合素质成绩×80%+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

(二)录取原则

1.依据一志愿优先原则,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并列时,由于名额无法追加,则并列考生均不予录取)。

2.复试专业成绩、政治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任何一项无故未参加者,专业能力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等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专业课,分数不计入总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资格审查(含学历学籍认证)、政审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工作结束后,汇总考生初试、复试综合成绩。一志愿、调剂生分别排序,根据实际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同时,在调剂平台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布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登录调剂平台进行待录取确认的不予录取。

6.申报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同等条件下成绩高者优先。

7.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9.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时,依总成绩次序递补,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七、其他未尽事项,复试期间由学院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网址:http://wyxy.jci.edu.cn/或联系 王金宇老师,联系电话:0798-8461898,13979893397,联系邮箱: 515505109@qq.com